公司設立 變更 解散


A(流程)
B(應備文件)
C(注意事項)
 
預查公司名稱(2-3日)
  1. 至少準備3個公司名稱
  2. 公司代表人身分證影本
公司名稱先排列優先順序
 
存入資本額(2日)
  1. 以公司名稱到銀行開戶,各股東匯款,存入後請影印存摺封面、銀行戳章頁和金額頁。
  2. 各股東存摺封面、銀行戳章頁、金額頁。(洗錢防制法規定)
  3. 資金所得來源聲明書,親自簽名。(洗錢防制法規定)
  1. 有限公司1人以上。
  2. 股份有限公司,股東至少2人;一董一監或二董一監。
 
公司登記(2-4日)
  1. 負責人及各股東身份證影本及各股東出資比例。
  2. 最近一期房屋稅單。
  3. 公司及全體股東印章。
  4. 租賃合約書(以公司名義簽訂)。
  1. 負責人需年滿20歲。
  2. 公務人員身份之股東出資比例不得逾10%。
  3. 股東同意書,須全體股東簽名。
  4. 核准後,請將公文及登記表傳真或寄至本所。
 
申請購票證及購買發票(7日)
 
負責人需帶身份證至所轄國稅局簽名。
 
進出口登記(1日)
提供1-3個英文名稱
 
 
合計:全部流程約14-21工作日
最速件10日
 
須客戶完全配合,無延誤情形。